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的通知
各縣市區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行為,降低市場主體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現將《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3〕XXX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貫徹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 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涉及市場主體切身利益,事關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各縣市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規范此項收費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二、 嚴格執行收費標準。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我市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交易運行技術服務,必須嚴格按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湘發改價費〔2023〕XXX號)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或變相收取其他費用。
三、 明確收費主體與范圍。公共資源交易運行技術服務費,是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進入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的項目提供場所、設施、系統以及信息、咨詢、見證等綜合性服務所收取的費用。收費對象為進入交易平臺完成項目交易(包括招標、拍賣、掛牌、競價等)的招標人、采購人、出讓(轉讓)方或其代理機構等委托方。不得向中標人、競得人、供應商等交易相對方收取此項費用。
四、 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和官方網站,通過公示欄、電子顯示屏、網站公告等方式,長期、動態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含本通知及省發改委文件)、服務內容、減免政策、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做到公開透明。
五、 規范收費行為與服務。收費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非稅收入票據,收入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收取費用的必須提供與收費標準相符的優質、高效、規范的交易運行技術服務,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降低服務標準。要持續優化交易流程,提升電子化、智能化服務水平,切實保障交易活動順利進行。
六、 加強監督檢查。各縣市區發展和改革局要會同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對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亂收費、強制服務收費、不按規定公示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典型案例,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七、 做好宣傳解釋。各單位要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通過多種渠道向相關市場主體告知新的收費政策,特別是收費主體、對象和標準的調整變化,確保政策平穩實施,取得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
各縣市區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附件:《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3〕XXX號)(略)
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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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6-05 19:45:18